诗歌的魅力
有一种文学体裁,它叫诗歌,属于四大文学体裁之一。早在春秋时期,我国就出现了《诗经》。它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。
诗歌语言简洁、凝冻,读起来朗朗上口。
记得在很小时候,我就会背苏轼的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“大江东去,浪淘尽,千古风流人物……”那时,虽然不知道它的意思,只是胡乱的背,但感觉很快就能背下来,这可能是诗歌讲究平仄、押韵、读起来朗朗上口的原因。
而现在,知道了所背诗的意思、情感之后,就更加的了解诗歌,不再胡乱的去背,带入了作者的情感。现在再读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,不但知道了词中作者是借古代周瑜年少有为,来抒发自己年岁渐长,而事业无成的情怀,而且我完全被它那气势磅礡、境界宏大、格调雄浑的写景、抒情风格所折服,这就是诗歌的魅力。
诗歌的字数少,但蕴含的情感却很深,如崔颢的《黃鹤楼》中“日暮乡关何处是?烟波江上使人愁。”短短的十几个字,就表达了作者浓浓的思乡之情。王维《使至塞上》一诗,写出了作者的慷慨悲壮之情。
诗歌的魅力就是如此,用极简洁的文字表达丰富的情感。
诗歌还蕴含着深刻的哲理,比如在刘禹锡的《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》中的“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。”暗示事物的发展,蕴含了新事物必将取代旧事物的哲理。它催人备进。
诗歌,用那简洁文字,带来了无穷的魅力,我喜爱诗歌,它的魅力会让我一直喜爱诗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