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的社会,主张传递社会“正能量”。所谓“正能量”,有善、义、爱各方正义的使者。从古至今,善者不少,善举亦多。但为“善”者最乐!
古有乐善好施者:李士谦。他在饥荒三年把粮食借给村民,让村民度过了本是灾难的一个冬天。可是第二年春天仍是一个灾年,村民们颗粒无收,他毅然将那借粮之据烧毁。
今有最慷慨的慈善家:黄如论。1986年,35岁的黄如论只身前往菲律宾闯荡,那时他只不过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。在外闯荡多年后,91年他带着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回到福建老家。1996年,他在北京开发占地370万平方米的世纪城,在房地产界引起轰动。他共为慈善事业捐赠金额达3.7亿元。仅在2004年,他就以2.4亿元捐赠款位居慈善捐赠榜首。
罗曼·罗兰曾说过:“善良不是一种学问,而是一种行为。”
透过现实看社会,“善”明明在我们心中,却被搁置一旁,“善”明明在我们身边,却被反咬诬陷。私心将我们心中的正义之火一点点扑灭,许多人有心却无行,因为害怕被诬陷,难道扶老太太过马路还必须立字据或录音做凭证吗?
我想,善良不只是一种行为,更是一种责任!爱的返璞归真,传递社会“正能量”。让它不仅仅是一种思想,而是一种行为;不仅仅是一种行为,更加是一种责任。
正所谓,心中想到的,决定你所做到的,我们的心决定一切。“善良的人生受爱所引动,受智慧所指引。”即使被诬陷,我们仍能感受心的方向,感受爱的力量。